关于规范管理加、值班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8-11-05  作者: 来源: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  浏览量:46

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
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决定,从2018年9月1日开始取消发放加、值班费用,特殊情况如重大项目建设、重大活动、特定工作确需安排加、值班须事先至行政办领取填写《加、值班审批表》,按事(次)审批。

加、值班原则上由加、值班部门安排补休、调休,各系、部、处室在制定课时津贴等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和具体发放时,应充分考虑加、值班工作的情况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:《加、值班审批表》
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

2018年11月2日

附件
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加值班审批表

申请部门

申请时间

加、值班事由

加值班人员

名单

加值班时间

部门审批

签字(盖章)

20 年 月 日

组织人事处

审核

签字(盖章)

20 年 月 日

分管院领导

审批

签字(盖章)

20 年 月 日

院长审批

签字(盖章)

20 年 月 日

备注

注:1.加、值班须事前审批,事后不再受理。特殊事情须事中完成审批。

2.戏剧系、音乐系、舞蹈系、美术系、影视系、文旅系涉及教学方面的加班,需教务处会签后再交组织人事处审核,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批;涉及学工方面的加、值班,需学工处会签后再交组织人事处审核,由分管学工工作副院长审批。